有消息稱蘋果向荷蘭消費者監(jiān)督機構遞交了一封信,信中稱該公司已經遵守了一項命令,向荷蘭的約會應用程序的替代支付提供商開放其 App Store。
但現(xiàn)在看來荷蘭監(jiān)管機構仍不滿意蘋果的做法,本周再一次執(zhí)行反壟斷罰款,目前已累積 3000 萬歐元(500 萬歐元 ×6 周)。
蘋果在 1 月 5 日宣布,該公司將有史以來第一次允許應用繞過 App Store 支付,引入外部支付選項。蘋果公司通常要求開發(fā)者使用該公司自己的支付系統(tǒng),這有助于它對其平臺上的應用收取傭金。
荷蘭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ACM)此前對蘋果公司未遵守命令的行為每周分別處以 570 萬美元的罰款,稱蘋果公司提出的解決方案給開發(fā)者帶來了不公平的負擔。
IT之家了解到,蘋果公司在今日給 ACM 的信中說,其所提供的解決方案只需要一個“小的技術改變”,沒有額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