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外媒報道,近日佛蒙特州立法機構(gòu)推出了一項新法案,禁止任何21歲以下的人使用或擁有手機,違者可被處以最高一年的監(jiān)禁和1000美元的罰款。
提出該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約翰·羅杰斯(John Rodgers)表示,21歲以下的年輕人“在發(fā)育方面還不夠成熟”,無法安全地擁有和使用手機。該法案援引致命的車禍和青少年中的欺凌行為作為擬議立法的理由。
“年輕人經(jīng)常使用手機欺凌和威脅其他年輕人,這些活動與許多自殺事件有關(guān)。”約翰·羅杰斯強調(diào)道:“該法案將規(guī)定21歲以下的任何人擁有或使用手機,可被處以最高一年的監(jiān)禁和1000美元的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佛蒙特州通過法律將最低吸煙年齡提高到21歲。因此約翰·羅杰斯認為,手機同樣適用。他還表示,“我知道這項法案不會通過,我都不會投贊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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