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 App 顯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標的為 32310 元,執(zhí)行法院為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涉及案號為(2021)京 0108 執(zhí) 10164 號。
企查查顯示,雷軍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實繳注冊資本為 185000 萬元,目前該公司已融資至 IPO 輪次。
IT之家了解到,去年,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上訴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審法院根據(jù)證據(jù)確認小米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涉案 App 中提供歌曲《祝你平安》《兵哥哥》《精忠報國》等歌曲的在線播放和下載服務侵害了涉案歌曲詞曲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小米公司賠償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經濟損失 20000 元及合理開支 10000 元。
法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小米公司的上訴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法院不予支持。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小米被判賠償 3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