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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hù)貢r間8月28日,美國華盛頓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法官塔尼婭·丘特坎(Tanya Chutkan)將美國前總統(tǒng)特朗普涉嫌干預(yù)2020年大選案的審判日期定于2024年3月4日。丘特坎沒有采納特朗普團隊將審判日期推遲至2026年4月的要求。
特朗普隨后通過社交媒體表示,他將對此案審判日期提出上訴,但沒有提到具體細節(jié)。
涉嫌干預(yù)2020年大選案是特朗普當前面臨的4起刑事訴訟之一。另外三起分別是“非法持有機密文件”案,該案目前定于明年5月開庭審理;紐約州“封口費”案,該案定于明年3月開庭審理;以及涉嫌推翻2020年總統(tǒng)選舉佐治亞州計票結(jié)果的案件。 (總臺記者 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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