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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檢方10日晚結束了對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的傳喚調查。這是檢方近兩周內第二次就地產貪腐案對李在明進行傳喚調查。
李在明當天上午11時20分左右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后,發(fā)表了約2000字的聲明,否認檢方對他的指控。李在明批評韓國政壇與檢方勾結,稱“現任政府的檢方為消滅政治對手,捏造并不存在的罪行?!?/p>
李在明指出,在1月28日接受檢方的第一次審訊后,部分證人在檢方的操縱下更改了口供,但檢方仍拿不出證據證明李在明有瀆職行為。他還說,自己所作的陳述將全部被檢方篡改和歪曲,因此他依然和第一次接受檢方審訊一樣,以答辯書的形式來回答所有問題。
李在明1月28日第一次接受檢方的傳喚調查時,向檢方提交了長達33頁的書面陳述來回答檢方的所有提問,并拒絕對提問做出具體陳述。
李在明涉嫌在2010年至2018年擔任京畿道城南市長期間,作為京畿道慰禮新城、大壯洞開發(fā)項目的最終決策者,向民間開發(fā)商泄露城南市內部機密,使他們獲取巨額利益,因而違反了《反腐敗法》。他還涉嫌決定刪除超額利潤回收條款,使城南市無法取得追加利潤,給城南市造成巨額損失。(總臺記者 張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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