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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律師群里,我們討論了這個話題,其中一個做專利的美國華人律師,他給出了一個很特別的觀點。
他群里發(fā)來兩段截屏,第一個是,他在google搜索誰炸了“北溪”天然氣管道,因為是英文的被動語態(tài),主語放最后,沒有結束前可以是一個陳述句,也可以是一個疑問句,google的預測輸入會給推送第一個俄羅斯,第二個是中國,第三個是美國,第四個中國人。這是google自動完成預測技術,后面的邏輯他理解不了。
因為在搜索的時間段里,美國資深調查記者西摩·赫什已經在20天前網上發(fā)文是拜登與美國國家安全團隊下令引爆了“北溪”天然氣管道,這則報道在美國沒有得到主流媒體應有的重視。
而他在tiktok輸入同樣的搜索,首先沒有這種引導性的預測,另外搜索結果是扁平化的,可以看到各種聲音。大部分都有談論到記者的這篇對美國政府涉嫌炸毀氣管道的報道。
這是該律師的看法,您的呢?
關鍵詞: 美國政府為何要封禁tiktok 美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