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之于兒童,首先想到的大多是“好玩”。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混合現實(MR)等元宇宙入門級應用,給孩子們帶來了耳目一新的沉浸式體驗。隨著元宇宙在游戲、娛樂、教育、社交等領域的全面滲透,有一天兒童們可能會在虛擬世界中度過大部分時間:下雨的周末,待在各自家中的孩子們通過VR頭盔相約進行了一次身臨其境的古埃及旅行,然后涌入虛擬足球場踢上一場酣暢淋漓的球賽,接著再跳到一個虛擬購物中心一起購物、玩?!?/p>
Web3.0時代的在線新生活固然令人神往,然而在大量熱情追捧之外,兒童在元宇宙場景中受到虛假和極端信息誤導,甚至遭受霸凌虐待的現象卻時有發(fā)生。因此,當前有必要高度重視元宇宙可能給兒童帶來的負面影響和潛在危險。這個少有人關注的話題,卻是元宇宙社會規(guī)則創(chuàng)設過程中不容忽視的領域。
不久前,美國獨立非營利組織Common Sense發(fā)布了一份關于兒童使用VR、AR等設備進入元宇宙后所面臨風險的研究報告《孩子與元宇宙:父母、決策者和企業(yè)需要了解的問題》(Kids and the Metaverse: What Parents, Policymakers, and Companies Need to Know),詳盡分析了元宇宙可能給兒童生理、心理及信息安全等帶來的種種風險,提出父母、政策制定者和企業(yè)應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并提示了治理層面的關注要點,具有一定前沿創(chuàng)新性。
“元宇宙”究竟是什么,目前全球尚未形成統一定義。按照Meta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馬克·扎克伯格在2021年提出的設想,元宇宙將會是移動互聯網的升級版,融合虛擬現實技術,用專屬硬件設備打造一個具有超強沉浸感的社交平臺。理想的元宇宙具有八個要素:參與感(Presence)、虛擬形象(Avatars)、個人空間(Home space)、瞬間移動(Teleporting)、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隱私安全(Privacy and safety)、虛擬商品(Virtual goods)、自然交互(Natural interfaces)。換言之,元宇宙能夠集成虛擬現實、游戲、人工智能、區(qū)塊鏈、數字貨幣、傳感器等技術工具和應用,形成一個虛擬和現實相通、相生、相融的全新網絡形態(tài),用戶可以通過VR頭盔等設備進入其中,使用自己的數字化身,開展經濟、政治、文化、娛樂等各類活動,未來存在無限可能。
與以往相比,新一代兒童的成長環(huán)境可謂已全面數字化。小到家中的數字設備,大到學校和社區(qū)中普遍配置的數字設施,大多數兒童在很小的年齡就開始接觸聯網數字產品。網絡不僅是他們獲取信息、表達觀點的重要渠道,也是他們參與社會活動的重要途徑之一。根據當前美國兒童線上活動的實際狀況,Common Sense將研究重點聚焦于VR/AR游戲、娛樂和社交體驗等元宇宙入門級應用上。根據Common Sense調查,約70%的8至15歲美國兒童對VR非常感興趣,27%的青少年曾經體驗過VR,其中約半數表示他們非常喜歡使用VR?!氨局埂薄拔业氖澜纭钡萔R游戲更是深受廣大兒童和青少年歡迎。
當前,元宇宙正在迅速聚集各年齡段用戶,僅Roblox游戲平臺在2021年就報告了超過1億名13歲以下的月活玩家。籍此契機,各大科技公司也快馬加鞭地在元宇宙中開設商店、舉辦廣告營銷活動,千方百計增加用戶黏性,特別是吸引兒童和青少年等具有長期消費潛力和成長性的人群。然而,令人擔憂的是,目前大多數元宇宙平臺仍宛如新開拓的蠻荒之地,未被施加有效的監(jiān)管規(guī)則。任何人的數字化身都可以在其中無拘無束地漫游,玩耍、交易和社交,于是便有人乘機進行不適當或破壞性的行為。這對認知、閱歷和判斷能力尚且有限的兒童來說尤其有害。
Common Sense認為,元宇宙中兒童面臨的風險和威脅主要集中在以下5個方面:
第一,侵犯隱私
元宇宙中的數據隱私和信息安全問題比移動互聯網更加復雜。一方面,作為一個投射現實的虛擬空間,元宇宙需要對用戶的身份屬性、生理反應、行為路徑、社會關系、人際交互、財產資源、所處場景等信息進行細顆粒度挖掘和實時同步,因此其數據收集廣度和監(jiān)控密度可謂前所未有。
另一方面,科技巨頭公司在元宇宙中仍會繼續(xù)基于數據收集的個性化廣告商業(yè)模式,但其用戶數據收集方式將更加精細化。以VR頭盔為例,其中包含的攝像頭和傳感器每秒可追蹤約90次身體運動,涵蓋頭部、手部等18個不同運動類別。一名兒童玩一次短短20分鐘的VR游戲,數字設備就會同步記錄下約200萬條獨特的身體語言數據,通過這些數據就可以挖掘出該兒童的“運動特征”。
不僅如此,VR的眼部追蹤器還可以測量包括眨眼時間、瞳孔擴張和虹膜紋理在內的更多細節(jié),結合身體傳感器捕捉到的用戶心率、肌肉緊張度、細微面部表情、步態(tài)等數據,運用特定算法,就可以提取到用戶的人格特征、文化歸屬、技能、好惡等信息,用來預測其行為,以便實施更精確的定向廣告投放。鑒于兒童的生物數據較成年人更為敏感,而目前的元宇宙系統并未就知情同意、數據公平等問題加以規(guī)制,導致兒童在元宇宙中更容易受到科技巨頭的商業(yè)盤剝。
第二,虛假信息和行為操縱
元宇宙中數字化身的匿名性使得虛假和錯誤信息傳播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同時,極端和恐怖分子還會利用元宇宙中的虛擬3D私人交際空間來召集活動,傳播極端思想,甚至模擬暴力攻擊。對于判斷力和自控力尚不成熟的兒童來說,VR帶來的3D體驗比移動互聯網的2D圖像更易融入自體記憶,催生其錯誤認知。
第三,生理不適
美國已經出現了不少兒童在使用VR頭盔后出現惡心、眩暈、迷失方向或喪失空間意識等暈動癥癥狀的病例。當兒童戴上VR頭盔在虛擬沉浸式環(huán)境中行走、攀爬或墜落時,身體產生實際感受往往滯后于眼睛接收信息的速度,由此可能導致生理不適。同時,VR中的圖像焦點水平是由頭盔設計者設定,兒童眼球無法像在現實世界中那樣通過改變形狀來改變圖像焦點,長時間盯著虛擬場景必然引起眼部疲勞和視力衰退。
第四,色情內容與性暴力
有證據表明,性騷擾、欺凌和其他形式的暴力在缺少監(jiān)管的元宇宙中十分猖獗。在Roblox平臺上,用戶甚至可以創(chuàng)建虛擬的脫衣舞俱樂部,允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提供虛擬舞蹈等服務,以賺取打賞,之后到線下兌換現金獎勵。然而,3D視覺頭盔、觸覺手套和傳感背心等VR設備帶來的高仿真體驗,會給人們帶來生理上更真切的威脅感和恐懼反應。對兒童來說,相應的傷害程度會更嚴重。
第五、心理風險
目前,對接入元宇宙的VR頭盔等設備使用的年齡驗證還非常不充分。大腦尚未發(fā)育完備的兒童在沒有充分控制的虛擬環(huán)境中接觸到生動的3D沉浸內容,較成年人更容易出現VR成癮、認知失調、負面情緒加劇、模仿暴力行為等心理問題。
在元宇宙中建立兒童數字權益保護框架已迫在眉睫?;谇笆鑫宕箫L險,Common Sense在研究報告中對科技公司、政策制定者和家長分別提供了治理建議和行為調整要點。
科技公司應該怎么做?
科技公司應當在VR硬件和元宇宙系統設計等方面優(yōu)先考慮兒童的最佳利益,降低兒童在虛擬世界中面臨的風險。例如,當前主流的VR頭盔等硬件設備幾乎都是按照成年男性特征制作的,并不符合兒童的生理特征和需求。元宇宙系統也缺少嚴格的年齡驗證和甄別、阻止、報告不良信息的機制。這些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在對兒童的數據收集方面,元宇宙系統開發(fā)方首先不應將用戶是否同意數據收集作為對元宇宙訪問的限制條件。開發(fā)方應支持實施用戶自我主權身份認證或分布式身份認證系統,為用戶數據設立一個透明、基于知情同意、以用戶為中心的標準化協議,保障用戶對其自身數據的所有權和控制權。與此同時,不同的元宇宙平臺之間應當實現互操作,以方便用戶根據自身意愿移動其數據。
政策制定者需要做什么?
報告建議政策制定者必須采取果斷行動,以保護進入復雜元宇宙世界的廣大兒童的數字權益。首要的是從監(jiān)管角度仔細審查元宇宙,確??萍季揞^無法利用元宇宙逃避監(jiān)管。在現行針對互聯網平臺的法律中也需要加入規(guī)范元宇宙運作和提升透明度的規(guī)定。此外,立法者還有必要指定有關專家、開發(fā)者和心理學家等組成行業(yè)審查委員會,以調查元宇宙對兒童的潛在危害,總結最佳實踐。
美國還應當考慮創(chuàng)設強有力的兒童隱私法,要求平臺遵循知情同意和最小化原則收集兒童數據,特別是對收集云宇宙中用戶的非語言生物識別數據要施加額外限制,同時也有必要禁止廣告商使用個人數據來投放廣告,以抑制其從元宇宙用戶那里收集生物識別信息。
父母可以怎么做?
鑒于企業(yè)的天然逐利性和政府監(jiān)管相對滯后,父母需要成為兒童進入元宇宙的第一保護傘以及聰明的元宇宙消費者。研究VR產品設計和年齡限制將有助于為孩子找到更安全的設備。閱讀服務協議條款能夠清楚了解孩子是如何被追蹤,如何增加隱私設置等。
為確保孩子在元宇宙中的安全,父母還應當將他們每次使用VR的時間限制在20分鐘以內,移除周圍可能導致受傷的物品,并全程監(jiān)護。在為孩子們安排VR或元宇宙探索活動時,父母也需要教會他們如何通過屏蔽他人或摘下頭盔來擺脫有害內容與不良侵害。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和孩子加強溝通,了解他們在元宇宙中的體驗和想法,適時加以引導。
就像現在的人們已離不開手機和互聯網一樣,元宇宙或許會在未來成為支撐人類社會生活的一種底層結構。不過,現在的元宇宙尚處于初期發(fā)展階段,還是一個粗放、未經充分研究、不受監(jiān)管的空間。元宇宙在教育、游戲、娛樂等方面的變革創(chuàng)新固然能給兒童發(fā)展帶來明顯好處。但是,隨著元宇宙所提供的沉浸式體驗越來越多,它給兒童帶來的隱私風險和心理傷害強度可能將遠超互聯網。元宇宙最終能否向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們對其潛在危害的治理程度。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責任框架,保證政府、科技公司、學校,以及家長、老師等利益相關方了解各自責任所在,齊心協力保護兒童免受元宇宙負面影響,并對相關技術和應用變化保持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