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別克倆月修6次 4S店答應換車但要求客戶承擔新車購置稅

發(fā)布時間:2019-12-05 11:31:46  |  來源: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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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一部新車,對一個家庭來說,本該是件開心的事,但對焦作市的張先生夫婦而言,新買的這輛別克轎車,卻讓他們十分鬧心。新車頻發(fā)故障,兩個月內檢修6次,更換過變速箱電磁閥總成、滑板、保險盒后,故障未排除不說,問題還升級為擋位失靈。“我要求4S店給我換車,但對方卻讓我再交1.2萬的購置稅。哪有買一次車交兩次購置稅的道理?”張先生委屈地說。

【糟心】新車購買倆月出現(xiàn)6次故障

2019年9月9日,張先生在焦作富源汽車城源博祥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博祥別克4S店),分期購買了一部價值20萬元的別克牌轎車。

“車行駛500公里后,儀表盤上發(fā)動機故障燈突然亮了。”張先生清晰地記得,這一天是10月11日,距他提車剛滿一個月。“到4S店檢查后,工作人員稱是變速箱5號電磁閥和滑板問題造成的。”

“10月18日,已經(jīng)修理過的車發(fā)動機故障燈又亮了!”張先生說,他再次把車開到源博祥別克4S店,經(jīng)檢查還是變速箱5號電磁閥卡阻故障。

10月25日、27日、28日,接連幾天,同一問題再次出現(xiàn),讓張先生苦不堪言。“27日那天,是4S店工作人員上門維修的,其他幾次都是我把車開去4S店的。”張先生說,車子一次次出現(xiàn)同樣的故障,一次次被送去4S店檢修,給他的工作生活帶來了很多麻煩。

11月9日,發(fā)動機故障燈第6次亮起時,張先生的車正在路邊準備啟動。“那一次故障后,前進擋和倒擋也隨之失靈。”張先生心有余悸,“想想都后怕,如果車當時在高速上行駛,后果不堪設想。”

兩個月時間,因為這輛新買的車,張先生和妻子往返4S店多次,而他的愛車也進入了“修修—開開—修修”的惡性循環(huán)中。這輛讓他糟心的新車在只行駛了2150公里時,就已經(jīng)被更換了變速箱電磁閥總成、滑板、保險盒。

【委屈】4S店答應換車,但要求客戶承擔新車購置稅

“新買的車,沒有開多久,來回跑4S店檢修,真讓人心力交瘁!”張先生說,之前4S店一直稱是變速箱5號電磁閥卡阻故障,直到11月9日最后送檢時,源博祥別克4S店給他的回復才是車的變速箱有問題。

“面對這樣的故障車,尤其發(fā)生了擋位失靈的事件后,我不敢再開這輛車了!”張先生稱,每次發(fā)動機故障燈亮時,車的怠速會達到4000~5000轉,并且發(fā)動機噪聲特別大。他認為是車輛本身存在質量問題,于是他拒絕了4S店再次維修排除故障的意見,而是要求對方為他更換一輛新車。

張先生告訴記者,從11月開始,他和源博祥別克4S店多次交涉,最終對方同意為其更換新車,但新車1.2萬多元的購置稅由張先生自己承擔。

“我新買的車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憑什么換新車的購置稅該我來承擔呢?”張先生委屈地說,“因為汽車自身的質量問題,讓我買一次車繳納兩次購置稅,這對我來說太不合理了!”

【說法】雙方前期協(xié)商未成希望第三方介入?yún)⑴c協(xié)商

12月2日,據(jù)張先生說,是自己和源博祥別克4S店工作人員約好見面協(xié)商的時間,并稱當日會有廠家的人出面參與協(xié)商。

15時20分許,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隨張先生和妻子一起來到了該公司。該公司銷售總監(jiān)薛松濤否定了張先生所謂“雙方約定見面協(xié)商”的說辭,并稱廠家的人來并不是參與協(xié)商的,而是來盤點試駕車的。

薛松濤稱,該公司法務部給出的意見是:張先生的車并沒有達到更換新車的標準。但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公司也同意給換車了,舊車的折舊費由公司承擔,新車的購置稅需張先生自己承擔。

此外,他稱之前已經(jīng)與張先生談好了,新車再給他優(yōu)惠5000元,相當于張先生需要再花1.2萬元,是張先生突然反悔的。雙方就協(xié)商結果各執(zhí)一詞,發(fā)生爭執(zhí),薛松濤要求張先生退還車輛維修期間4S店提供的代步車。

該公司總經(jīng)理張雪營告訴記者,因為張先生的車達不到換車標準,所以無法按照正常換車流程,將車退回廠家、向稅務部門申請退稅,因此,換新車需要客戶自己交購置稅。

此外,她稱前期雙方協(xié)商未果,希望有行業(yè)協(xié)會等第三方介入?yún)⑴c調解,盡快讓此事有個圓滿的結果。

【蹊蹺】

多次進店檢修的車輛售后記錄只有1次

在源博祥4S店,從銷售總監(jiān)薛松濤到總經(jīng)理張雪營,對于張先生新購車輛產(chǎn)生的故障問題以及更換過變速箱電磁閥總成、滑板、保險盒配件的情況,他們都承認確有其事。而張先生往返該4S店多次送車來檢修,也是雙方不爭的事實。

但讓張先生覺得蹊蹺的是,該公司打印出的維修記錄,只顯示有一次,時間為10月11日,也就是他第一次來檢修的時間。從那以后的每一次檢修,在該公司售后系統(tǒng)里的記錄皆為零。

在售后部,工作人員對此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所以然。更讓人不解的是,在這張結算清單里,維修的項目里有“升級娛樂系統(tǒng)”“網(wǎng)關模塊軟件”等3項,卻沒有一項是車輛更換了變速箱電子閥、滑板、保險盒的。

【律師】車輛退回生產(chǎn)企業(yè)或銷售企業(yè)的

可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

12月3日上午,在焦作市一家汽車行業(yè)協(xié)會的介入下,張先生與源博祥別克4S店雙方進行了協(xié)商。“自從買了這輛新車,沒少給心里添堵,現(xiàn)在我只想這件事早點畫上句號。”張先生稱,協(xié)商現(xiàn)場他給出了自己最終的底線:換車自己只會再額外承擔6000元。對于這一訴求,對方?jīng)]有當場答應,而是稱需要回去商量后2~3天給回復。對于張先生是否該再次承擔購置稅的問題,12月4日,記者采訪了河南蒼穹律師事務所律師秦麗萍。

秦律師稱,張先生購買的車輛確實出現(xiàn)了嚴重的質量問題,最終4S店也同意給張先生退換新車,新車的購置稅按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張先生支付,但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chǎn)企業(yè)或者銷售企業(y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秦律師稱,為了避免重復繳納購置稅,張先生在辦理退換車輛的同時,應當讓4S店向自己出具退回4S店的車輛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證明,然后帶齊手續(xù)在一年內去申請退稅即可。截至發(fā)稿前,張先生還沒有得到源博祥別克4S店的回復。他告訴記者,源博祥別克4S店如果挑戰(zhàn)他的底線,他將搜集所有證據(jù),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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