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初,張女士在朋友介紹下,通過我愛我家(北京)牡丹園大區(qū)二里莊北口店購買了位于霸州市勝芳鎮(zhèn)的公園一號(勝水荷香新華園)項目一套80平兩居新房。我愛我家新房部收取了張女士4.5萬元居間服務費,收據的開票時間為2018年1月28日,收款單位是北京雋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個購房過程都是由我愛我家經紀人全程指導對接,張女士與公園一號開發(fā)商霸州市國利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認籌意向書》,并按協(xié)議要求繳納了28萬元首付款。
我愛我家新房部居間服務費收據
張女士購買公園一號的《認籌意向書》
根據《認籌意向書》約定,公園一號應于2018年年底前辦理網簽,但是網簽并沒能如期進行。2019年2月,張女士與我愛我家溝通網簽和交房事宜,對方卻開始拖延,說開發(fā)商資金碰到了問題,交房時間要往后推遲,讓張女士耐心等待。由于不能如期網簽和交房,張女士決定退房,經過與我愛我家溝通,我愛我家承諾2019年6月份能把房款退還給張女士。但是到了6月份,房款依然未能退回,之后張女士多次當面找我愛我家溝通退款問題,最后得到的答復都是“等等”二字。
關于公園一號是否有預售證的問題,《商業(yè)觀察》致電了廊坊霸州市房管局,房地產開發(fā)管理科的工作人員回復說:“查詢預售證不對個人,需要看預售證自己去售樓部,媒體查詢帶著介紹信來房管局查。”次日,我刊又以計劃購買公園一號9號樓的購房者身份再次致電了霸州房管局房地產開發(fā)管理科,詢問9號樓是否有預售證,工作人員回復說,9號樓沒有預售證,目前有證的是17、18、23、24這四棟樓。
根據廊坊市政府于2017年6月2日出臺的《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7〕45號),其中第五條“嚴格規(guī)范商品房銷售”中明確規(guī)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不得進行預售、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價金,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可見公園一號目前屬于違規(guī)預售,我愛我家收取的服務費和開發(fā)商收取的首付款,都有悖廊坊當?shù)赜嘘P政策。
廊坊市出臺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政策
《商業(yè)觀察》通過“天眼查”查詢北京雋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關系,其全資母公司是北京偉業(yè)聯(lián)合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而北京偉業(yè)聯(lián)合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的全資母公司正是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2017年底,我愛我家通過昆百大A借殼上市,曾被媒體評論為“屬于上市太急迫、標的沒選好、業(yè)績亂承諾”的借殼上市案例敗筆,并且2017年和2018年連續(xù)兩年剛剛擦線完成業(yè)績對賭。從2018年至今,我愛我家人事變動、哄抬房價、股東套現(xiàn)等問題也不斷被媒體曝光。
如今,我愛我家的主業(yè)——房產經紀業(yè)務,其新房部代理的樓盤還存在無證預售和客戶的合理退款要求遲遲不能退還的問題。作為一家A股上市公司,我愛我家的經營行為是否合規(guī),也應該受到有關政府監(jiān)管部門的關注。
關于我愛我家代理的新房項目,是否沒有預售證也可以銷售,以及客戶退款周期的問題,我刊致電致函了我愛我家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我愛我家公關部工作人員回復說:“門店銷售的公園一號項目,我們只是二級代理,我們也只負責把客戶帶到售樓部,至于在售樓部給客戶推銷的樓棟有沒有預售證,我們不太清楚。”我刊接著問到:“你們給客戶開的服務費收據上,明確寫著銷售房屋的樓棟和房號,你們收取的服務費的樓棟是否需要審核已取得預售證?”該工作人員說還需要跟相關業(yè)務部門核實情況,核實后再答復。截至發(fā)稿,我刊尚未收到我愛我家工作人員的回復。(見習記者 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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