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中國)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chǎn)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chǎn)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召回2011年9月7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間生產(chǎn)的部分進口寶馬116i、118i、120i、125i、218i、220i、320i、325i、328i、330i、340i、420i、428i、430i、435i、440i、M135i、M2、M235i、M3、M4以及ActiveHybrid 3車輛,共計142754輛。因配件供應原因,3系車輛的召回活動將于2021年9月6日開始實施,其它型號車輛的召回活動將于2021年10月29日開始實施。
本次召回范圍內車輛因燃油箱制造工藝波動和設計容錯性不足,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可能引發(fā)燃油箱上部的加工口蓋板開裂,導致車輛加滿燃油時發(fā)生燃油泄漏,存在安全隱患。
寶馬(中國)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將對召回范圍內的車輛使用專用工具(泄漏探測儀)進行燃油箱壓力損失測試,并免費更換未通過測試的燃油箱,以消除安全隱患。
應急處置措施:在得到召回檢修前,建議車主加注燃油時不要超過油量表的3/4,以免增加油箱負荷誘發(fā)損壞。如果在車內聞到燃油氣味或在車外觀察到燃油泄漏,應盡快聯(lián)系寶馬授權經(jīng)銷商進行維修。
本次召回活動是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啟動缺陷調查情況下開展的。受調查影響,寶馬(中國)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決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8月2日,寶馬(中國)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召回2005年2月17日至2017年8月27日期間生產(chǎn)的部分進口寶馬1系、2系、3系、4系、5系、X1、X3、X4、X5、X5 M、X6、X6 Active Hybrid車輛,共計8097輛。
此外,今年上半年,寶馬先后三次對旗下首款國產(chǎn)純電動SUV車型iX3發(fā)布了召回公告,涉及安全帶傳感器、后輪半軸以及電池控制單元,涵蓋車輛硬件工藝與軟件邏輯多方面問題。
2月26日,寶馬因裝配錯誤召回生產(chǎn)日期從2020年12月29日到2021年1月25日的寶馬X3、iX3汽車,共計8114輛。
3月13日日,寶馬因生產(chǎn)焊接工藝中的焊接點不正確召回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14日的iX3汽車,共計82臺。
5月28日,寶馬因車輛電池控制單元的軟件存在設計問題召回生產(chǎn)日期從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4月30日的部分國產(chǎn)iX3電動汽車,共計6636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