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核實,該批車輛均屬于“菲特”臺風中的涉水質損車輛。
近日據(jù)國內媒體報道,來自江蘇、安徽等地的一些車主紛紛反映,自己購買的上汽大眾斯柯達汽車存在電路失靈、系統(tǒng)故障等一系列問題。
12月5日,新華社記者針對上汽大眾斯柯達出售泡水車一事,向斯柯達方面進行求證。
并承認2013年該公司有少量車輛因“菲特”臺風造成受損。
12月6日,上汽大眾斯柯達做出回應,針對受損車輛,斯柯達依據(jù)有關質量評判標準對這批車輛進行判斷:
對于已修復并檢測合格的車輛,斯柯達按照質損車處理方式委托經銷商進行折價銷售并要求告知客戶,另給予經銷商額外的折讓補貼。另外,該批質損車將享受與正常商品車一樣的三包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但是對于受損車修復后的質檢報告以及出售泡水車對消費者的相關賠償,相關人士卻閉口不談,稱“正在進一步核實中”。
但是4S店的銷售人員一再強調,同款車型只有這一輛,且保證是新車。
公開信息顯示,來自蘇州的黃先生2015年4月在華美都斯柯達4S店購買了一輛1.4T自動擋斯柯達明銳轎車,廠家指導價16.1萬元。在提車時,黃先生發(fā)現(xiàn)這輛車的車身非常臟,且車轂和碟剎一半生銹、一半明亮,不像是新車。最終,黃先生以七五折13.85萬元購買了這輛車。根據(jù)信息顯示,車輛出廠日期是2013年7月23日,注冊和發(fā)證日期是2015年4月23日,可以證實其確實是一輛新車。
4S店的銷售人員表示該車是長庫存車,當時只開了兩萬公里。
2017年4月,南京的鮑先生也購買了一輛斯柯達速派1.8T手自一體的二手車,廠商指導價20.36萬元。最終鮑先生以15萬多元的價格購買了該車輛。但之后的兩年多時間里,這輛車雖然沒有大問題,但小毛病不斷,比如電路板失靈、門窗自動解鎖、空調不制冷等等。即使是在到4S店更換了芯片模塊后,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要求經銷商消化處理59輛“長庫齡車輛以及質損車輛”,包括39輛2013年“菲特”臺風導致的進水車以及20輛質損車和長庫齡車。
據(jù)了解,斯柯達廠家在2014年底曾向大華東區(qū)51家斯柯達經銷商下發(fā)兩封郵件,
但直至2019年11月底,車主們仍然不清楚自己買的是泡水車,只知道自己購買的是庫存車和在價格上享受優(yōu)惠。
最終經過對比車架號,以上幾位車主所購買的車輛證實為“菲特”臺風進水質損車。雖然在價格方面享受了優(yōu)惠,
刻意隱瞞車型的具體狀況,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泡水車,將構成欺詐。
有業(yè)內人士表示,如果進水程度沒有達到報廢車的要求是可以在市場上流通的,但前提是4S店在銷售時必須告知消費者車型的具體這款,并基于一定的優(yōu)惠。
針對上述情況,上汽大眾斯柯達要求經銷商在銷售環(huán)節(jié)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進行銷售。若消費者有任何疑問,可致電400-820-1111熱線咨詢相關事宜。
關鍵詞: